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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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9-04-12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宝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宝中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9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3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华宝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9年4月16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4月16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年4月16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年4月16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年4月16日

下属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

华宝中短债债券A

华宝中短债债券C

下属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947

006948

2 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e网金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每笔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除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另有约定外,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上限限制详见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

0.4%

大于等于100万,小于500万

0.2%

500万(含)以上

每笔1000元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费等各项费用。

本公司直销e网金申购费率优惠详见公司网站。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于相同的赎回费率,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小于7日

1.50%

大于等于7日,小于30日

0.10%

大于等于30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7日的投资者,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2、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3、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从申购费率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率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如遇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7、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B×C×D

转出总金额=B×C

净转出金额=B×C×(1-D)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B为转出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公司在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APP、微信平台)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现金宝基金、中证100指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上证180价值ETF联接基金、新兴产业基金、可转债基金、医药生物基金、资源优选基金、服务优选基金、创新优选基金、生态中国基金、量化对冲基金、高端制造基金、品质生活基金、稳健回报基金、事件驱动基金、国策导向基金、新价值基金、万物互联基金、转型升级基金、核心优势基金、新活力基金、未来主导产业基金、新起点基金、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新飞跃基金、智慧产业基金、第三产业基金、华宝红利基金C、价值发现基金、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券商 ETF 联接基金、宝丰高等级债券基金、绿色主题基金、华宝银行ETF联接基金、科技先锋基金、宝裕债券基金A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前述基金均可以相互转换。

(2)办理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

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有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如有新增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本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3) 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4) 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销售机构进行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登记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登记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5)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本基金与宝康系列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现金宝E、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中证100指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新兴产业基金、可转债基金、医药生物基金、资源优选基金、服务优选基金、创新优选基金、生态中国基金、量化对冲基金、高端制造基金、品质生活基金、稳健回报基金、事件驱动基金、国策导向基金、新价值基金、万物互联基金、转型升级基金、核心优势基金、新活力基金、未来主导产业基金、新起点基金、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新飞跃基金、智慧产业基金、第三产业基金、华宝红利基金C、价值发现基金、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券商 ETF 联接基金、宝丰高等级债券基金、绿色主题基金、华宝银行ETF联接基金、科技先锋基金、宝裕债券基金A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份,从现金宝A/B转出,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因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6)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7)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本公司直销e网金(目前本公司直销e网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建设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易宝支付、天天盈账户)及移动客户端(工薪宝APP、微信平台)。

代销机构:本次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有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若新增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开始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网点等信息,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扣款金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办理本业务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元。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5)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如因投资者提交变更、解约等申请而使扣款信息与登记机构确认的约定信息不符或基金管理人发布暂停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等情况,则此次扣款不成功。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如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的,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处理。

(6)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7)变更与终止

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指定基金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资料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APP、微信平台)。

(1)本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200120)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 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2)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APP、微信平台)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本公司网址:www.fsfund.com,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010-66106114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奥体中心北侧)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9)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公司网址:www.dtsbc.com.cn

(1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F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1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1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7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2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22)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2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公司网址:www.kysec.cn

(2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2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

(2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9)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32或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3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3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

(3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35)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1楼

法定代表人:宁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3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3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楼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3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3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客户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4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客户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4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客户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licaike.com

(4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电话:400-817-5666

(4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客户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4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客户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4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客户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址:http://kenterui.jd.com

(4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客户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4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客户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4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客户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4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客户电话:4000-77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5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51)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奎科大厦

公司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

(5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客户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5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客户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5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 www.wacaijijin.com

(5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客户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5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客户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5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客户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5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客户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59)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客户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6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客户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6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客户电话:020-89629099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62)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客户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https://8.gw.com.cn/

(63)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

客户电话:400-999-8800

公司网址:www.webank.com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9年4月16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2月21日《证券时报》上的《华宝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2)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基金可参与如下代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的费率优惠折扣、活动时间及参与活动方式等以各代销机构所发布的公告为准。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告内的代销机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本次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场外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转换所涉及的申购费率。

该活动解释权归各代销机构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各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

(4)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有关情况。

(5)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文章来源: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19/04/11/115873/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以上信息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人员根据合法获得的相关资料、信息、自身调查研究所得,本公司不保证所载信息之精确性和完整性,也不保证有关观点或分析判断不发生变化或更新。相关内容不代表我公司的任何观点或立场,亦不构成对我公司产品实际投资行为的约束,所涉及本公司或公司旗下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有)不视为本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行为,该等信息应以本公司正式公开披露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暗示,我公司不对因使用以上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而负任何责任。所载信息著作权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我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且不得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