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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2005-11-17
公告
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本基金”或“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2号核准,自
本基金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s://www.fsfund.com 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书(通过中国银行首次购买本基金的持有人除外)。请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变更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05/11/18/2931/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以上信息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人员根据合法获得的相关资料、信息、自身调查研究所得,本公司不保证所载信息之精确性和完整性,也不保证有关观点或分析判断不发生变化或更新。相关内容不代表我公司的任何观点或立场,亦不构成对我公司产品实际投资行为的约束,所涉及本公司或公司旗下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有)不视为本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行为,该等信息应以本公司正式公开披露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暗示,我公司不对因使用以上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而负任何责任。所载信息著作权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我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且不得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