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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第一次分红公告
2018-03-05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2018 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8日期间,不能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公司将于2018年3月12日将本基金的场内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18 年3月13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3、本基金场外现金红利款将于2018 年3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4、权益登记日当天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的,以及基金份额在途的(例如已办理转托管转出,但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其基金份额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如果选择红利再投资形式,则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场内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只能为现金分红。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场内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场内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18年3月7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4、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本基金销售网点或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5日
文章来源: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18/03/02/112339/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以上信息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人员根据合法获得的相关资料、信息、自身调查研究所得,本公司不保证所载信息之精确性和完整性,也不保证有关观点或分析判断不发生变化或更新。相关内容不代表我公司的任何观点或立场,亦不构成对我公司产品实际投资行为的约束,所涉及本公司或公司旗下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有)不视为本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行为,该等信息应以本公司正式公开披露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暗示,我公司不对因使用以上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而负任何责任。所载信息著作权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我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且不得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