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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2007-06-15

 

       公告

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本基金”或“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56号核准,自2007611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7612募集工作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此次募集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6,980,504,449.55(不包括利息)。按照本基金设定募集目标上限为100亿份的规定,本基金部分确认的比例为59.509422%,本基金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为9,998,141,906.12元人民币(不包括认购费和利息),折合基金份额9,998,141,906.12份;依照《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认购资金的银行利息398,174.22元折算成基金份额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上述资金总额已于2007614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基金募集期间含本息共募集9,998,540,080.34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366,637户。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7614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s://www.fsfund.com 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书(通过中国银行首次购买本基金的持有人除外)。请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变更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615

文章来源: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07/06/15/4550/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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