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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2021-04-22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华宝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所有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同时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均可办理认购,基金简称“新材料ETF”,认购代码“516363”,网上现金认购日期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6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有关本基金发售的具体事宜请详细阅读2021年4月12日刊登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华宝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宝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华宝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021-38924558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文章来源: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21/04/21/125623/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以上信息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人员根据合法获得的相关资料、信息、自身调查研究所得,本公司不保证所载信息之精确性和完整性,也不保证有关观点或分析判断不发生变化或更新。相关内容不代表我公司的任何观点或立场,亦不构成对我公司产品实际投资行为的约束,所涉及本公司或公司旗下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有)不视为本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行为,该等信息应以本公司正式公开披露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暗示,我公司不对因使用以上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而负任何责任。所载信息著作权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我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且不得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