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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华宝宝惠纯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0-11-28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7月 10 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对华宝宝惠纯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有关情况如下:

一、 本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修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具体修改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华宝宝惠纯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和《华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修改并依规披露。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20年11月28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或021-38924558,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11月28 日

附件华宝宝惠纯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文章来源: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20/11/27/123347/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以上信息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人员根据合法获得的相关资料、信息、自身调查研究所得,本公司不保证所载信息之精确性和完整性,也不保证有关观点或分析判断不发生变化或更新。相关内容不代表我公司的任何观点或立场,亦不构成对我公司产品实际投资行为的约束,所涉及本公司或公司旗下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有)不视为本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行为,该等信息应以本公司正式公开披露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暗示,我公司不对因使用以上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而负任何责任。所载信息著作权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我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且不得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