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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18-04-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新回报混合

   基金代码:00428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当日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1亿元的。”

   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为2018年3月23日(含)至2018年4月23日(含)。若截至该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18年4月23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一工作日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0日发布的《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18年3月23日(含)至2018年4月23日(含),因此若本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2、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有关情况。

   4、本公告解释权归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文章来源: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18/04/18/113050/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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