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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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华宝兴业网上直销QDII基金T+3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5-05-05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5年5月5日起对网上直销客户开通QDII基金T+3快速赎回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务说明

“QDII基金T+3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投资者在业务开放时间,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向本公司申请将所持网上直销账户中可用QDII基金份额快速赎回,经登记结算机构T+2日确认申请成功后,由本公司垫资于T+3日向投资者划付与该笔申请对应的赎回确认金额。

二、业务开放时间

自2015年5月5日起开放, 开放时间为适用基金的交易时间。

三、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华宝兴业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411);如未来本公司其他基金开通本业务的,本公司将以网站通知或公告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四、适用的银行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温州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南京银行、长沙银行、金华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浙商银行、顺德农商银行、平安银行借记卡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e网金”网上交易,并用上述银行卡投资华宝兴业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本业务暂不支持天天盈、支付宝和中信银行借记卡。如果未来开通第三方支付账户或新增支持的银行卡,本公司将以网站通知或公告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五、业务规则

1、投资者申请办理T+3快速赎回业务时,需以电子签名方式确认接受《华宝兴业基金网上直销QDII基金“T+3快速赎回”业务规则》全部约定。

2、投资者发起 “T+3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单笔下限100份(含),单笔上限50,000份(含),单个交易日单个投资者“T+3快速赎回”笔数累计上限5笔(含)。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笔数、份额限制。

3、确认成功的申请,T+3日向投资者划出快速赎回份额所对应的款项,款项的最终到账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4、详见《华宝兴业基金网上直销QDII基金“T+3快速赎回”业务规则》,以该规则及其不时更新为准。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fsfund.com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 400-700-5588或021-38924558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 fsf@fsfund.com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可对所有投资者的“T+3快速赎回”总额设定限额,如当日“T+3快速赎回”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有权临时拒绝投资者单笔申请或暂停“T+3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文章来源: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15/05/04/102281/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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