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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交易行业的洗钱风险

2014-05-13

贵金属主要是指黄金、白银等稀有金属。2010年以来,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及对通货膨胀的预期,大量资金投向贵金属交易市场以求保值升值,贵金属交易量快速攀升。除金店、商场、银楼等传统贵金属交易商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也纷纷推出贵金属交易业务,成为贵金属交易的重要渠道。商业银行对办理贵金属交易的客户遵循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一般规定,对已开立账户建立业务关系的,登记基本信息、核对身份证件,对不在该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则按办理一次性业务进行识别,建立账户后再使用转账、现金和POS刷卡等方式交付资金,购得贵金属实物,并可持身份证办理回购业务。而在商场、银楼等非银行场所购买贵金属与购买普通商品一样,没有客户身份识别环节,不进行实名登记,资金交易方式也不受任何限制,客户可以以现金、刷卡等各种形式自由进行购买。部分商场对自行销售的贵金属也提供回购服务,回购时客户不需要提供任何证件,只要持有该商场销售的指定贵金属产品即可办理回购业务。回购后,资金可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付给客户。

由于贵金属具有价值高、体积小、整体交易额大、可保值增值等特点,在可以回购的前提下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符合洗钱活动的内在需求,因而极易成为洗钱犯罪的工具。目前,在银行贵金属交易业务方面,主要存在的洗钱风险漏洞:

    一是各商业银行对贵金属交易业务未作为单独业务条线管理,未制定相关风险防控制度。当前,商业银行对贵金属交易只是遵循一般的反洗钱规定,没有根据贵金属交易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反洗钱制度措施,难以起到控制洗钱风险的作用。

    二是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未执行到位。柜台人员在贵金属交易中缺乏洗钱风险防范意识,仅对客户进行信息登记和留存资料,没有对大额交易、异常交易客户结合其身份背景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没有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三是商业银行反洗钱报告系统难以有效发现贵金属可疑交易。当前商业银行仅将贵金属交易视为一般资金存取或转账交易,交易数据进入数据库后,并不区分交易性质,致使存在洗钱嫌疑的贵金属交易未能上报可疑交易报告。如某银行的一位客户是一名退休教授,一次性转账380万元购买了6公斤金条,但因不符合可疑交易报告标准,该银行并未上报可疑交易报告。

    四是商业银行贵金属回购环节同购买环节割裂,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当前,客户仅凭贵金属实物就可在商业银行办理回购,商业银行并不审查客户的贵金属实物来源,商业银行业务系统中对购买和回购贵金属的客户也没有相应记录,给洗钱分子购买贵金属实物后再办理回购洗钱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非银行贵金属交易业务方面,目前我国仅对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领域进行反洗钱监管,未将非银行类贵金属交易商作为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反洗钱监管范围,大量资金在非银行类贵金属交易领域运作,隐藏较大洗钱风险。 

 

 

文章来源:金斧子

http://www.jinfuzi.com/wz/id-95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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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14/05/13/5865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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