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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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康系列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和行业精选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07-09-27

 

 

 

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200726号《关于基金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后修改原有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通知》要求,本公司已对管理的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和行业精选基金的《基金合同》的“基金资产估值”章节以及《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分别进行了修改。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改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需修改基金合同的情形,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因此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本次修改已获得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认可,本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8

文章来源: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07/09/28/5736/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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