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超市-华宝油气美元
- 基金净值
- 重仓持股
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增长率 |
2024-10-11 | 0.1096 | 0.1096 | 1.01% |
2024-10-10 | 0.1085 | 0.1085 | 0.93% |
2024-10-09 | 0.1075 | 0.1075 | 0.09% |
2024-10-08 | 0.1074 | 0.1074 | 4.47% |
2024-09-30 | 0.1028 | 0.1028 | 0.19% |
基金涨跌幅
今年以来 | 近1周 | 近1月 | 近3月 | 近6月 | 近1年 | 近2年 | 近3年 | |
区间回报 |
2.07% | 5.54% | 9.60% | -2.52% | -12.36% | -3.38% | 2.26% | 36.82% |
沪深300 |
15.45% | -1.41% | 25.39% | 14.08% | 13.97% | 8.13% | 3.09% | -19.38% |
数据来源:华宝基金、wind资讯
资产配置
数据截止日期:
- 2024-06-30
- 2024-03-31
- 2023-12-31
- 2023-09-30
- 2023-06-30
- 2023-03-31
- 2022-12-31
- 2022-09-30
- 2022-06-30
- 2022-03-31
- 2021-12-31
行业配置
数据截止日期:
- 2024-06-30
- 2024-03-31
- 2023-12-31
- 2023-09-30
- 2023-06-30
- 2023-03-31
- 2022-12-31
- 2022-09-30
- 2022-06-30
- 2022-03-31
- 2021-12-31
持有份额
适合客户类型
- 保守型
- 稳健型
- 进取型
- 积极型
- 激进型
基金经理
- 周晶
- 杨洋
- 周晶
博士。先后在德亚投资(美国)、华宝基金、汇丰证券(美国)从事风控、投资分析等工作。2011年6月再次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策略部总经理、首席策略分析师、海外投资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起任华宝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9月至2017年8月任华宝兴业中国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起任华宝标普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6月起任华宝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任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3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10月起任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起任华宝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华宝英国富时1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2月起任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9月起任华宝海外中国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12月起任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3月起任华宝纳斯达克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3年4月起任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经理,2023年5月起任华宝海外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
风险提示函
1.本基金依照有关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设立。中国证监会的注册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已通过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fs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2.本基金是一只美国股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以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预期风险较高的产品。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另外,本基金投资的标的为石油天然气上游行业上市公司的股票,而非与原油价格直接挂钩的现货商品或期货,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可能随着油气价格波动而出现较大波动,但也可能与油气价格变化存在明显差异。
3.本基金已于2012年6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上市交易期间,如继续接受申购可能导致基金管理人突破国家外汇局批准的外汇额度,此时本基金将暂停申购,由此可能导致二级市场价格短期内剧烈波动并出现较大溢价。若投资者以高溢价在场内买入本基金,将承担额外的溢价成本以及未来溢价波动带来的价格风险,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4.本基金产品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基金投资者依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同时也会承担投资亏损的风险。为此,投资者应充分注意本基金产品与储蓄、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投资工具之间的区别,理性做出基金投资决策。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中国基金的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证券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投资者在做出基金投资决策时应认同“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基金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及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购买基金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应积极关注交易所和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本产品的相关公告,对基金产品、业务规则等做即时、全面的了解。同时,投资者应正确认识资本市场和基金市场,将基金视为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并树立长期、稳健、防范风险的投资观念。
7.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它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或在本基金上市后通过指定券商参与二级市场交易。具体销售机构、指定券商的名单详见本基金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