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频率每月不高于1次,基金管理人原则上至少在权益登记日前10个工作日暂停办理大额资金申购;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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