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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1.现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资券;
4.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5.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6.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
7.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8.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9. 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中期票据;
10.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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