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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集体行动传递核心信息整理 证监会发布新规松绑再融资
针对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负面影响,财政部、央行、银保监会出台了系列措施。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月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传递出核心信息: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将加大。
央行表示,疫情的影响是短暂的,有限的,不会改变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
此外,当天晚间,证监会发布再融资新规,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定价、锁定期限制均大幅放松。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再度迎来利好
。
上述部委传递出的核心政策信息,Wind梳理如下。
央行:优惠利率贷款正快速发放,利率2%-3.15%
在2月1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专项再贷款如何确保精准对准疫情所需的问题,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彭立峰表示,按照目前的工作机制,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由发改委、工信部提供,重点省份的企业名单地方报两部门备案后提供人民银行,收到名单后,我们立即转发银行,要求银行去找企业,快速与名单内企业对接。
彭立峰表示,同时,我们也将名单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求分支机构务必与每一家企业直接建立联系,没有对接上银行的企业,人民银行要协助它与银行监理联系,实现名单内企业全覆盖。在此基础上,要求金融机构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符合贷款条件的,要“应贷尽贷、应贷快贷”。
彭立峰表示,对政策把握不准的,要及时反馈,我们立即研究回复,做好全流程的跟踪服务指导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收到上千家重点企业名单,优惠利率贷款正在快速发放,贷款利率基本在2%—3.15%之间,企业平均负担成本低于1.5%。
央行:疫情影响不改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
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彭立峰还表示,2月3日,金融市场开市之后,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货币市场方面流动性充裕。股市7连扬。金融市场对短期冲击较敏感,但短期冲击之后还是会回到长期的基本面上来。疫情的影响是短暂的,有限的,不会改变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
银保监会:受影响较大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可再下调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表示,小微企业数量大、抗风险能力弱,这次疫情中受影响冲击更明显。特别体现在种植养殖、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制造出口这些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小微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受到影响比较大。
银保监会要求向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倾斜信贷资源,特别是大中型银行,要求从信贷计划额度分配、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权重等方面进行调整,根据小微企业信贷的实际需求,信贷计划和额度要早安排、早投放。
此外,进一步优化、简化银行办理小微企业首贷、续贷的流程,不“一刀切”的要求企业额外增加信用风险分担的措施,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对于参与抗击疫情的小微企业的应急性贷款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授信审批和贷款发放。四是要求对受困企业加强续贷支持,对疫情前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没有异常,信用记录良好的小微企业,由于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暂时困难要做到应贷尽贷,给予必要续贷支持。
“银行机构对2020年6月底前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受疫情影响可能需要延期还款、需要续贷的,主动给予一年以内的续贷安排,保证对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支持。” 李均锋说。
银监会还表示,鼓励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适当再下调贷款利率。
银保监会:能证明受疫情影响不能还款,视为不可抗力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表示,在监管政策上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在贷款分类上,因疫情影响出现贷款逾期的,在一定的延缓期限内还款不计入不良贷款、不影响小微企业信用记录。
第二,允许银行进一步提高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对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地区和行业的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可以再提高一些。
第三,进一步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不能还款的,我们视为不可抗力,银行对经办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免予追究责任。
第四,对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不良贷款、形成损失的,我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地简化内部认定手续,加大自主核销力度。
财政部:对重点物资生产企业餐饮、酒店、旅游相关企业亏损弥补年限延至8年
近期,财政部密集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税费优惠政策。对此,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这次疫情对民生行业会有一些影响,比如公共交通、住宿、旅游、快递、民航,优惠政策有利于帮助这些行业渡过难关,下了一场“及时雨”,主要三方面优惠政策:
一是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公共运输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生活必需的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是针对交通、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因为现在人流少了,所以可能出现阶段性的亏损,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这个亏损可以在今后5年逐步消化,为了使这些企业的亏损在今后得到充分补偿,这次国务院规定把亏损年限再延长3年,5+3就是8年。
三是,民航企业本身也是要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民航企业这次受的影响也比较大,可以免交民航发展基金。
财政部:将针对复工复产需要再出台支持政策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符金陵在发布会上介绍,疫情发生以后,财政部出台的支持政策包括中央政策贴息,重点保障五类企业。系列政策精准聚焦,针对疫情防控工作直接相关的企业,目前正推动相关部门抓紧推动政策落实落细,帮助重点保障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符金陵表示,下一步统筹考虑疫情变化对经济的影响,现有政策实施效果等因素,加强宏观研判,做好前瞻性有针对性的政策储备,根据后续工作的需要拟定相关政策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减轻负担,尽快复工复产。
财政部: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发布会上表示,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包括鼓励金融机构向这些小微企业提供更优惠的贷款和金融服务,税收上是有一些政策的:
一是对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确定在一千万,单户授信只要在一千万以内的企业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的。
二是对纳税人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费和再担保费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是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还有金融企业计提的中小企业的贷款损失准备可以税前扣除。
2月14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需要说明的是,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发行实施注册制,并授权国务院对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预计创业板尤其是主板(中小板)实施注册制尚需一定的时间,新《证券法》施行后,这些板块仍将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实施核准制,核准制和注册制并行与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并不矛盾。
最大亮点:
本次修订调整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和锁定机制,这两项也被认为是目前再融资市场最核心的制约。修订后的规则放宽了再融资发行价格的折扣率,并大幅缩短了持股锁定期,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相关限制。
同时,正式修订后,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从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提升至30%。
此次政策给出的“优惠条件”包括:
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
将发行价格由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折改为8折;
将锁定期由36个月和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
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由分别不超过10名和5名,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5名;
将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摘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