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17日至02月21日 第500期

基金同业动态

ETF进入“T+0 ”时代

 

备受市场关注的“T+0”交易终于在去年底破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最新修订,上交所场内交易的货币ETF、债券ETF、黄金ETF自去年129日正式开启 T+0回转交易”时代,这项新举措再一次让ETF创新风生水起。

 

回转交易是一种“T+0 的制度安排。根据上交所交易规则规定,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收前不得卖出,但实行回转交易的除外。简单来说,T+0回转交易即是当日买入的证券在当日就可以卖出的交易安排。通过T+0回转交易,投资者买入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可以在成交当日内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1995年至今的17年来,真正实施过T+0交易的证券几乎只有股权分置改革的附属产品—权证,而随着权证消失,能使证券交易频率大幅放大的T+0交易也再次隐退。不过,恢复T+0的呼声似乎一直未中断。此次T+0新交易规则的实行涉及目前上交所6只已上市的ETF,均为近年来发展的场内非股票类创新ETF品种。作为一种交易制度安排,T+0直接影响了相关产品的交易周期极值,可以极大提升产品的交易周转率。

 

目前的T+0交易制度的实施仅涵盖货币、债券、黄金等创新ETF,尚未涉及股票类ETF为主的场内所有ETF品种。但从发展趋势来看,所有ETF品种在交易制度的创新和改革中都占据一定先天性优势。一方面,大多数ETF都是采取了被动的指数化投资运作模式,具有整体较强投资代表性和透明度优势;另一方面,其运作费用低、交易效率高、交易成本低又使得其成为期现对冲等多样化投资策略组合交易中良好的现货品种。这样,跟踪标的属性又极大程度上决定了ETF的属性与功能,目前货币、债券、黄金ETF的现货都是T+0交易制度,而货币、债券、黄金的ETF相应实施规范的T+0交易制度也是符合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和策略需要的。从这一角度而言,现行股票交易的T+1模式可能是短期内股票类ETF暂未实施T+0的制约和考虑因素。

 

目前市场上的股票类ETF可通过场内外套利机制变相实现T+0,但ETF套利交易通常门槛较高,需要100万份起,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可望而不可即。虽然市场上两只沪深300跨市场ETF可以同样根据套利机制实现T+0,但是还存在由于现金替代等设计产生的套利误差以及引入融券产生的套利成本等问题。当前市场上大多数的股票ETF成交量与整个股市相比规模占比并不高,一旦放开,股票类的ETF则实现真正意义上的“T+0”交易,即一个交易日内可以多次买卖同一只ETF

 

摘自《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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