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 第450期

基金同业动态

 

外管局: 主权基金等QFII额度上限可超10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14日发布公告显示,为进一步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作出修改,其中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机构投资额度上限可超过等值10亿美元。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将一方面从战略上使得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窗口越来越大,是当今中国经济以及股市的需要。另一方面,从战术上,需要内外资金齐心协力,为股市注入充足的资金以稳定资本市场。

 

他表示,中国经济当前处于转型期,股市的低迷源于投资者的信心不足,实际上,中国场外资金很充足,因为缺乏信心不敢入市。因此,需要政府“多管齐下”出台积极有效的措施来提振市场的信心,而外汇局此举就如一抹亮色对股市起到了提振信心的作用。

 

外汇局还规定合格投资者应凭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复文件,并按照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托管人或境内其他商业银行开立与外汇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并规定,合格投资者可在投资本金锁定期结束后,分期、分批汇出本金和收益。合格投资者每月汇出资金(本金、收益)总额不得超过其上年底境内总资产的20%。以及开放式中国基金可根据申购或赎回的轧差净额,由托管行按周为其办理相关的资金汇入或汇出。每月累计净汇出资金不得超过上年底基金境内总资产的20%

 

QFII的一举一动历来备受市场关注。证监会最新发布的11QFII名录显示,11月证监会新批准9QFIIQFII家数增加至201家。

 

同时,外汇局日前披露的最近数据显示,今年11月新批了24.75亿美元QFII额度。截至1130日,外汇局已累计审批165QFII机构合计360.43亿美元的投资额度。

 

 

摘自:《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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