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观察
推进四方面改革增强地方财政可持续性
减税降费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预计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在给企业带来利好的同时,也给地方财政收入造成巨大压力。为助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生效,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必须深化地方财政体制改革,促使地方财政健康发展。其中,重点包括四个方面。
扩大财政收入来源。一是推进消费税改革。贯彻落实《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中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稳步下划地方的要求。加快消费税转型研究,及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减轻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缺失给地方税收收入带来的不利影响。随着社会消费能力的提升,适时重新界定高档消费行为,可以考虑将若干高档服务消费纳入征税范围。对于新增的消费税项目,考虑直接在销售环节征税并将征税收入划归地方政府等。二是开辟优质新税源,稳步推进房地产税和遗产税的出台。房地产税税基广泛、可税性强,从国际上一些国家的开征经验来看,房地产税能较好成为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弥补地方财政收支缺口。遗产税有利于调节社会财富,缩小贫富差距,产生正的外部效应。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节流”是在新形势下控制财政赤字规模的有效途径之一,今年的财政政策要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各项支出应当精打细算。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机构配置。各地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需设岗。对行政职权发生交叉、弱化、消失、转移的管理部门进行整合或清理。二是打破支出年年增长的固有习惯。加强综合协调,把支出需求按轻重缓急进行分类排序,合理安排支出顺序,确保每笔支出花在刀刃上,重点保障医疗、科技、教育等行业的稳定投入。应考虑取消强制支出安排,留给地方政府更多的自由裁量空间,提高资金支出的灵活度和合理性。三是贯彻落实控编减编要求,死守“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底线,压减地方政府行政运行成本。
规范财政收入结构。一是巩固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主导地位。一方面各级政府应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收费行为,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激活经济的内生动力以刺激经济增长,从而拉动税收基数的增长。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应当加快税费改革,总结环保、水资源费改税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加快教育、社保等方面费税改革的探索步伐,科学设计改革方案,提高财政收入的可预见性。二是尝试调整非税收入结构。提升经营性收入在非税收入中的占比,压减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占比。地方政府应当减少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可以通过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的上缴比例、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等方式,为非税收入培养更多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收入来源,促使地方税收体系的可持续化。
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一是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提高资产的流通使用率。通过租赁、转让、股权合作等方式,把部分“死资产”变为“流通资产”,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地方政府继续加强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力度,创新筹资方式,发挥杠杆效应,为地方政府谋取更多的收入来源。二是盘活存量资金。各级政府应当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下的相关规定,尝试将更多领域纳入三年滚动预算范围,确保财政拨款一下达就尽快投入实际使用。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并与审计、纪检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掌握资金的使用进度。超过规定时限仍未投入使用的资金,及时清理收回转为他用,提高财政资金的综合收益率。建立长效的资金划拨审批制度,对于非急需非刚性的支出申请不予通过,从源头上避免存量资金的产生,实现资金使用的良性循环。
摘自:东方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