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6日至01月20日 第629期

中国经济观察

 

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再进一步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做出部署。其中提出,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限制。此外,《通知》明确表示将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市场融资。

 

改革开放以来,积极利用外资以弥补国内资金短缺、促进经济发展,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应该说,在过去30多年时间里,外资对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巨大的消费市场也为外资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不过,需要看到的是,无论在金融领域,还是在资本市场,虽然外资及外资企业涉足其中的积极性较高,但进入的渠道并不通畅。在当前我国利用外资步入优势转换和结构调整期的背景下,进一步放开金融业准入限制、支持外企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无疑将进一步坚定外资和外企对中国改革开放的信心,能更好地调动外资积极性,助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并将对我国金融业和资本市场改革产生深远影响。

 

对金融业而言,市场主体的改革无疑是关键一步。随着外资准入限制的放宽,一方面将促进金融机构主体结构进一步多元化,有助于改善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将加速国内金融企业的国际化水平,提升国际竞争力。以当前外资介入程度较高的证券期货业为例,在CEPA补充协议十的大框架下,2016年我国迎来一波合资券商的设立申请潮,等待批准成立的合资券商近20家,申港证券、华菁证券等已相继获批。虽然合资券商小荷才露尖尖角,且部分合资券商仍属民营资本的“出口转内销”,但不可否认的是,对于业务同质化严重的内地券商业来说,合资券商所带来的“鲶鱼效应”正逐渐显现,或倒逼券商业务转型,促进行业创新和差异化发展。对资本市场来说,尽管我国证券市场成立之初,就有具外资背景的企业参与其中,但由外方控股的外资企业仍十分有限,整体处于被边缘化状态。以闽灿坤B为例,其改制上市时,所有发起人均为外方投资者,可谓开创我国证券市场外商独资企业上市的先河。但其后不仅没有效法者,甚至还因为缺乏活跃性,一度被逼到退市的悬崖。

 

令人高兴的是,此次《通知》的发布,以及未来一系列具体实施细则的出台,将为那些有本土化发展愿望,并在当地筹资的外资企业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外企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步伐有望更加顺畅。而随着更多优质外企进入,外企有望逐步摆脱被边缘化的市场地位,进而倒逼国内企业进一步增强自身竞争力,成为改善我国上市公司结构和质量的重要契机。同时,对投资者来说,优质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多,也有助于营造长期价值投资的市场氛围,有利于培养成熟的投资理念,有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

 

展望未来,我国金融业和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虽然这一过程将是复杂而渐进的,有许多机制体制问题需要解决,有许多顶层设计需要完善。但有理由相信,随着各项改革有条不紊地持续推进,一个更具活力和创新能力的金融体系将逐渐成型,并成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引擎。

 

摘自: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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