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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2024-12-26华宝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A/C的收益分配原则是什么?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但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3、在符合以下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1)本基金分别于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 0 元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进行 1 次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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