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常见问题

2023-03-13海外科技的收益分配原则是什么?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下的 C 类基金份额和场外 A 类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的场内 A 类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但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权益须知|反洗钱|政策法规|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沪ICP备11050632号-1本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