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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2019-11-22消费龙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什么?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消费龙头指数。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消费龙头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中证消费龙头指数由沪深两市可选消费与主要消费中规模大、经营质量好的50只龙头公司股票组成,以反映沪深两市消费行业内龙头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为指数化产品提供新的标的。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证消费龙头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中证消费龙头指数 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中证消费龙头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以后变更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基金名称等并及时公告。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介公告。若变 更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修改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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