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80%+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恒生综合指数,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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