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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8-11-2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上证180成长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8年11月26日在上海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上证180成长ETF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0份,根据上证180成长ETF基金合同的约定计算得到出席本次大会的华宝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次上证180成长ETF持有人大会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共计21,774,342份,两者合计占权益登记日上证180成长ETF总份额42,754,441份的50.93%,达到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出席大会且有表决权的上证180成长ETF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或上证180成长ETF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的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共同担任监票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进行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21,774,342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上述费用以及会议场地费等费用均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11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上证 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且于2018年 11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的华宝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已获表决通过,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2018年11月28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

文章来源: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18/11/26/114808/1.shtml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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