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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18-04-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可以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新回报混合

  基金代码:00428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当日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1亿元的。

截止本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2018年4月23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8年4月25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 如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本基金所持证券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应当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产将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2)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3)制作清算报告;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5)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6、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0日发布的《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18年3月23日(含)至2018年4月23日(含),本基金合同触发终止条款情形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2018年4月25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终止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文章来源: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18/04/26/113241/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以上信息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人员根据合法获得的相关资料、信息、自身调查研究所得,本公司不保证所载信息之精确性和完整性,也不保证有关观点或分析判断不发生变化或更新。相关内容不代表我公司的任何观点或立场,亦不构成对我公司产品实际投资行为的约束,所涉及本公司或公司旗下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有)不视为本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行为,该等信息应以本公司正式公开披露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暗示,我公司不对因使用以上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而负任何责任。所载信息著作权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我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且不得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