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洞见|基金资讯|基金公告|公司动态|市场投资观点|基金周报|财经头条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兴业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华宝兴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低管理费率的公告

2015-07-09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计划调低华宝兴业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价值基金”)以及华宝兴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新机遇基金”)的管理费率,并修改《华宝兴业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新价值基金合同》”)、《华宝兴业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新价值托管协议》”)、《华宝兴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新机遇基金合同》”)和《华宝兴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新机遇托管协议》”)中的相应内容。具体如下:

(一)调低基金管理费

新价值基金及新机遇基金的管理费由1.2%年费率调低至0.6%年费率。

(二)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相应内容

1. 修改新价值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相应内容

(1)将《新价值基金合同》中“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将《新价值托管协议》中“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中的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 修改新机遇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相应内容

(1)将《新机遇基金合同》中“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将《新机遇托管协议》中“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中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生效时间

本公告中基金管理费率的调低、相应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15年7月10日起生效。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免长途话费)、021-38924558

网址:www.fsfund.com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销售文件。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文章来源: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15/07/08/103002/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以上信息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人员根据合法获得的相关资料、信息、自身调查研究所得,本公司不保证所载信息之精确性和完整性,也不保证有关观点或分析判断不发生变化或更新。相关内容不代表我公司的任何观点或立场,亦不构成对我公司产品实际投资行为的约束,所涉及本公司或公司旗下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有)不视为本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行为,该等信息应以本公司正式公开披露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暗示,我公司不对因使用以上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而负任何责任。所载信息著作权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我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且不得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