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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同花顺为代销机构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4-08-13
根据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14年8月13日起增加同花顺代理以下基金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相关业务。同时,为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同花顺协商一致,本公司将于2014年8月13日起参与同花顺网上基金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基金简称 |
基金代码 | |
1 |
华宝兴业宝康消费品 |
240001 |
2 |
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 |
240002 |
3 |
华宝兴业宝康债券 |
240003 |
4 |
华宝兴业动力组合 |
240004 |
5 |
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 |
240005 |
6 |
华宝兴业现金宝A |
240006 |
7 |
华宝兴业现金宝B |
240007 |
8 |
华宝兴业收益增长 |
240008 |
9 |
华宝兴业先进成长 |
240009 |
10 |
华宝兴业行业精选 |
240010 |
11 |
华宝兴业大盘精选 |
240011 |
12 |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A |
240012 |
13 |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B |
240013 |
14 |
华宝兴业中证100(前端) |
240014 |
15 |
华宝兴业中证100(后端) |
240015 |
16 |
华宝兴业上证180价值ETF联接 |
240016 |
17 |
华宝兴业新兴产业 |
240017 |
18 |
华宝兴业可转债 |
240018 |
19 |
华宝兴业上证180成长ETF联接 |
240019 |
20 |
华宝兴业医药生物 |
240020 |
21 |
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A |
000643 |
22 |
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T |
240021 |
23 |
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 |
241001 |
24 |
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 |
241002 |
25 |
华宝兴业资源优选 |
240022 |
26 |
华宝兴业服务优选 |
000124 |
27 |
华宝兴业创新优选 |
000601 |
28 |
华宝兴业生态中国 |
000612 |
二、转换业务提示
1、华宝兴业宝康消费品、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华宝兴业宝康债券、华宝兴业动力组合、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华宝兴业现金宝(A/B)、华宝兴业收益增长、华宝兴业先进成长、华宝兴业行业精选、华宝兴业大盘精选、华宝兴业增强收益(A/B)、华宝兴业中证100(前端)、华宝兴业上证180价值ETF联接、华宝兴业新兴产业、华宝兴业可转债、华宝兴业上证180成长ETF联接、华宝兴业医药生物、华宝兴业资源优选、华宝兴业服务优选、华宝兴业创新优选、华宝兴业生态中国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但其中华宝兴业现金宝(A/B)与华宝兴业上证180价值ETF联接, 华宝兴业现金宝(A/B)与华宝兴业增强收益(A/B)之间不能进行转换。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A/T)、华宝兴业中证100(后端)、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未开通转换业务。
2、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但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因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三、定投业务提示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A 类基金份额自申购确认之日起,该笔基金份额在单个基金账户的持有时间达到90日时,该账户持有的该笔基金份额由A类基金份额自动升级为T类基金份额,T类基金份额不能直接申购。因此,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T类基金份额未开通定投业务。
3、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定投除华宝兴业现金宝(A/B)、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T类以外的其他上述基金每期的最低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A类无申购费),华宝兴业现金宝(A/B)定投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元。
四、网上基金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官方网站申购及定投上述指定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公布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同花顺办理转换及定投业务应遵循同花顺的具体业务规则。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同花顺所有,关于活动的具体规定及优惠期限以同花顺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该公司的有关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2、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3日
文章来源: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14/08/13/64557/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以上信息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人员根据合法获得的相关资料、信息、自身调查研究所得,本公司不保证所载信息之精确性和完整性,也不保证有关观点或分析判断不发生变化或更新。相关内容不代表我公司的任何观点或立场,亦不构成对我公司产品实际投资行为的约束,所涉及本公司或公司旗下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有)不视为本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行为,该等信息应以本公司正式公开披露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暗示,我公司不对因使用以上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而负任何责任。所载信息著作权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我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且不得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