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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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基金的公告

2012-06-05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就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1267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宝康消费品(基金代码:240001130,000元,申购费率为1.20%;动力组合(基金代码:240004200,000元,申购费率为1.50%;华宝油气(基金代码:162411300,000元,申购费率为1.20%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65

文章来源: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12/06/05/32560/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以上信息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人员根据合法获得的相关资料、信息、自身调查研究所得,本公司不保证所载信息之精确性和完整性,也不保证有关观点或分析判断不发生变化或更新。相关内容不代表我公司的任何观点或立场,亦不构成对我公司产品实际投资行为的约束,所涉及本公司或公司旗下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有)不视为本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行为,该等信息应以本公司正式公开披露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暗示,我公司不对因使用以上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而负任何责任。所载信息著作权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我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且不得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