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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医药生物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及电子渠道申购费率优惠的提示性公告

2012-03-30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与厚爱,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协商一致,华宝兴业医药生物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40020,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246日起参与上述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及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及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

二、定期定额投资及电子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方案

1)中国建设银行

201246日起,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进行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交易的客户可享受定期定额申购费率8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01246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7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该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中国银行

投资者在中国银行通过“定期定额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含柜台和新版网银),并扣款成功,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本优惠只针对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基金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本优惠只针对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3)中国工商银行

201241日—201212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WAP)、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申购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其申购费率享受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不低于0.6%的,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按原费率执行。

4)中国农业银行

201246日至20141231日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按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条款中规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5)交通银行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可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以上适用于前端收费基金)

20124615:00201262915:00期间,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申购费率(前端模式)优惠费率最低8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6)渤海银行

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柜面开通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将持续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定期定额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自助开通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将持续享受4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特别提示

1、本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各代销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各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9

公司网址: www.95599.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 888 881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330

文章来源: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12/03/30/32008/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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