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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0-03-19
根据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
投资者可以通过渤海银行以下7个城市31家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等业务:
天津、北京、杭州、太原、济南、上海、深圳等。
一、 基金定投业务
本公司自
投资者可与渤海银行约定定期定投业务每期固定的扣款金额,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其它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元(含申购费)。日后如有变化,以相关公告为准。
二、 基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自
具体开通转换的基金的相关费率及业务规则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公告、本公司网站及渤海银行的业务规则。
三、 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宝兴业基金服务热线:400-700-5588、021-38924558
2、华宝兴业基金网址:www.fsfund.com
3、渤海银行各营业网点
4、渤海银行网址:www.cbhb.com.cn
5、渤海银行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 8811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10/03/19/19986/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以上信息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人员根据合法获得的相关资料、信息、自身调查研究所得,本公司不保证所载信息之精确性和完整性,也不保证有关观点或分析判断不发生变化或更新。相关内容不代表我公司的任何观点或立场,亦不构成对我公司产品实际投资行为的约束,所涉及本公司或公司旗下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有)不视为本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行为,该等信息应以本公司正式公开披露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暗示,我公司不对因使用以上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而负任何责任。所载信息著作权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我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且不得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