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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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招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9-01-23

 

 根据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9年2月2起代理销售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5个城市的600余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上述业务: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重庆、大连、杭州、嘉兴、宁波、南通、温州、绍兴、南昌、长沙、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东莞、太原、佛山、丹东、盘锦、宜昌、黄石、金华、呼和浩特、长春。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编:518040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查询。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123

文章来源: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09/01/23/7905/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以上信息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人员根据合法获得的相关资料、信息、自身调查研究所得,本公司不保证所载信息之精确性和完整性,也不保证有关观点或分析判断不发生变化或更新。相关内容不代表我公司的任何观点或立场,亦不构成对我公司产品实际投资行为的约束,所涉及本公司或公司旗下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有)不视为本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行为,该等信息应以本公司正式公开披露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暗示,我公司不对因使用以上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而负任何责任。所载信息著作权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我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且不得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