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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的公告
2007-08-07
根据《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
一、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日常赎回安排
1、赎回开放日:本基金从
2、赎回要求: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赎回费:
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
费率 |
两年以内(含两年) |
0.5% |
两年-三年(含三年) |
0.3% |
三年以上 |
0%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和基金合同调整赎回费率,最新赎回费率将在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予以公告。
4、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邮政编码:200121
直销中心电话:021-50499588-301、302
直销中心传真:021-50499663、50499667
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s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4747、4007005588,直销专线电话:021-50499588-301、302。
3、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07/08/07/5114/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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