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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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示公告

2004-09-06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4年7月15日下发的《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经与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4日发布《关于修改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基金契约的公告》,对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默认分红方式由红利再投资改为现金分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特作如下提示:
    1、自2004年9月6日起,新申购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时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分红方式,请在相关销售网点明示。
    2、自2004年9月6日起,以前认购(申购)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时未选择分红方式、且未做过分红方式修改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将由红利再投资改为现金分红;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想保留红利再投资的分红方式,可以自即日起到份额所在的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

文章来源: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04/09/06/148/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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