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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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宝康系列基金赎回业务规则的公告

2004-06-09

 

    宝康消费品(交易代码:240001 净值揭示代码:162401)宝康灵活配置(交易代码:240002净值揭示代码:162402)宝康债券(交易代码:240003 净值揭示代码:162403)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投资者,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系列基金)的赎回业务规则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规则适用于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

    自2004年6月11日起,投资者申请赎回的数额限制及余额处理方法为: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单位赎回。本系列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投资人交易账户余额不得低于100份,如进行一笔赎回后交易账户中基金份额余额将低于100份,余额做强制赎回处理。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查询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6月8日

 

文章来源: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RL:https://www.fsfund.com/news/2004/06/08/75/1.shtml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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